林口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自评报告
时间: 2020/01/23 来源: 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8469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要求,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林口县对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及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方面
    2019年度林口县安排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12万元,2018年度安排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01万元,2019年安排县本级资金数和2018年相比,年度增幅>5%,指标评价得7分。
    二、资金拨付方面
     1、2019 年度扶贫发展资金拨付效率情况
    黑财指(农)[2019]3号收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拨付时间为2019年1月6日。
    黑财指(农)[2019]57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1月3日,拨付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
    黑财指(农)[2019]228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6月6日,拨付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
    黑财指(农)[2019]317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拨付时间为2019年8月7日。
    黑财指(农)[2019]338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拨付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
    2、2019 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拨付效率情况
    黑财指(农)[2019]5号收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拨付时间为2019年1月6日。
    3、2019 年度市级资金拨付效率情况
    牡财指(农)[2019]19 号收文时间为 2019年9月23日,拨付时间为 2019年9月30日。
    指标评价得分5分
    三、项目安排
    省砍块下拨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时间效率
    1、2019 年度扶贫发展资金报备时间效率
    黑财指(农)[2019]3 号收文时间为 2018年12月4日,项目报备时间为 2019年1月 15日,报备文号为林扶办联呈[2019]1号。
    黑财指(农)[2019]57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1月3日,项目报备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报备文号为林扶办联呈[2019]2号。
    黑财指(农)[2019]228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6月6日,项目报备时间为2019年7月5日,报备文号为林扶组办联呈[2019]2号。
    黑财指(农)[2019]317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报备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报备文号为林扶组办联呈[2019]3号。
    黑财指(农)[2019]338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项目报备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报备文号为林扶组办联呈[2019]4号。
    2、2019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备时间效率
    黑财指(农)[2019]5号收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项目报备时间为2019年1月7日。
    3、2019 年度市级资金报备时间效率
    牡财指(农)[2019]19号收文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项目报备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报备文号为林扶组办联呈[2019]5号。
    项目备案时间均≤45日,指标评价得分5分。
    四、资金监管方面
    (一)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县级公开公示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均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2)林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财政扶贫专栏》,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3)林口县出台了《林口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对于资金文件、资金下达,资金项目年度计划、资金使用批复、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告,确保资金项目公开透明、安全使用。
    指标评价得分5分
    2、镇村级公开公示情况
    项目库公示、上级批复项目公告、项目实施和完工情况等公示公告内容在镇、村级公示栏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告,切实保障群众知晓率。
指标评价得分5分。
    (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按照省、市要求,林口县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局等 34 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承担起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资金审批和拨付关,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审计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能,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2、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方面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扶贫资金、项目等相关事宜。按照省、市扶贫工作安排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针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开展监督检查方面
   由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行业部门、按照《林口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2019年4—5月,开展了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对全县产业扶贫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落实举报方面
   我县设立信息平台举报电话 12317,财政扶贫公开专栏举报电话0453-353311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453-3528063,由专人接待接访和接听举报电话,并处理相关事宜。
   5、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指派专人负责扶贫开发与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监控、对接工作,做到提高数据质量,保证信息精确
指标评价得分 10分。
   五、资金使用成效方面
   1、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
   (1)2019年度,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802万元,支出资金 1802万元,支出率100%。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287万元,支出资金1287万元,资金支出率 100%;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67 万元,支出 267万元,资金支出率 100%;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万元,支出 36 万元,资金支出率 100%;县级配套财政扶贫资金 212 万元,支出212万元,资金支出率达100% 。即1年以内的资金结转结余为0。
   (2)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拨付完成。即1-2年以内的资金结转结余为0。
   (3)2017 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
   综合以上情况,年度资金结转结余指标评价得分12分。
   2、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方面
   林口县为非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不予考核。
   3、贫困人口减少方面
   2019年度计划脱贫 324户、653人,动态管理自然减少12户42人,实际脱贫312户、611人,林口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
   指标评价得分 15 分。
   4、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情况
   (1)项目落实方面
   2019年度林口县安排使用扶贫资金18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59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82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7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 万元和县级配套财政扶贫资金212万元。
   2019年度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941.75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7个,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具体投入情况是: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64.81万元建设了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9.5万元发展了青山镇养猪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8万元实施了莲花镇平贝种植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实施了青山镇大鹅养殖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71万元实施了柳树镇鲜食玉米加工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93万元实施了龙爪镇糯玉米加工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实施了刁翎镇秸欣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外作业项目。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3.44万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4个,改善了贫困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05万元实施了龙爪镇水泥路及石砌路边沟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6.89万元实施了青山镇水泥路建设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万元实施了建堂镇西北楞村自来水管网维修升级改造项目。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7万元用于实施龙爪镇民主村特色村寨项目。另外,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21万元对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了贴息。投入3.6万元为13名建档立卡中高职贫困学生进行了补助。县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 21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计、招标、评审、项目实施增量等费用支出。
   (2)年度资金落实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比例情况
   2019 年度全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217.96 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占全年投入扶贫项目资金总数的79.35%。
   (3)项目库建设情况
   2018年7月30日,按照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采取群众公选、镇政府初审、部门审核、林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6次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和林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我县将30个产业扶贫项目纳入《林口县项目库》。
2019年7月 30日,按照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组字[2019]13号)文件要求,对《林口县项目库》拟建 30个产业项目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县不可实施的 3个产业项目予以清理。为了尽快部署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确保 2019年 11月 30 日前上报更新《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基本情况表》,林口县开展了项目库建设动态调整工作。依据项目库立项程序,经村级申报、镇级初审、部门论证,于2019年11月7日,批准19个项目入《2020年林口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于2019年11月8日进行公告。 
   (4)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及时、科学、完整。(详细内容以所有资金文件及目标考核表作为佐证材料)。
   综上所述,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方面,指标评价得分15分。
   六、机制创新和违规违纪情况
   (一)机制创新方面
   1、建立了《林口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2、建立了《林口县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林口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和风险补偿工作流程》、《林口县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林口县加强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社用”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林口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机制。
   指标评价得分3分
   (二)违规违纪情况
   2019年,林口县无各级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扶贫督察巡查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发生,不存在中央、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问题。
   林口县是非贫困县,非贫困县没有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打分项(20分)。综合以上考核内容,我县财政专项扶贫绩效综合评价指标得分82分。参与全省考核评比时,非贫困县的分值按照百分制折算,林口县综合评价指标为101.76分。

         林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口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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