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1号通告
时间: 2020/05/18 来源: 管理员 点击数:315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县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除棋牌室、麻将馆、舞厅、KTV歌厅、电影院、游艺厅、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公共浴池、线下线上培训、集市等人群密集场所,美容美体、足疗、按摩及运动等肢体接触场所暂缓恢复外,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其他各服务行业恢复营业,恢复早市。
    ①餐饮行业堂食每桌控制在6人以内,公共堂食大厅实行错桌堂食,桌位开放控制在50%以内。
    ②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室外旅游景点、图书馆。③早市摊位之间控制2米距离,消费者之间控制在1.5米距离。
    2.各服务行业必须严格落实消杀、通风、卫生环境整治、保持规定距离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龙江健康码“三宝”措施,不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立即停业整顿一周以上,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各镇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精准防范疫情跨境输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各类服务业全面复工复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和服务指导,督促各服务行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对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勒令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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