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3号通告
时间: 2020/06/11 来源: 管理员 点击数:2956

    为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更好保护全县莘莘学子身体健康,保障“中高考学子”不受疫情影响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全县所有营运出租车、一元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载乘复学复课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全县所有初高中学校附近500米内禁止流动摊贩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全县所有初高中学校附近商超、餐饮行业禁止接待复学复课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全县所有教师职工、学生和共同居住人员复学复课期间严禁赴林口域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报学校批准,返回后需做核酸检测。
    5.全县所有教师职工、学生和共同居住人员复学复课期间自觉做到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包括家庭聚餐)“三不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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