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1月30日零时起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域名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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