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
时间: 2021/03/03 来源: 林口镇 点击数:5152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与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 )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4号文件精神,拟组织实施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1日)。项目名称:林口县林口镇东丰村民俗旅游、养老产业项目——“文旅巷院”;实施地点:林口县林口镇东丰村;建设内容:项目新建、维修改造房屋共计15栋,建成后用于特色餐饮、民俗和养老院;实施期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28日;实施单位:由林口县委统战部牵头,林口镇政府负责该项目具体实施;资金规模:432万元。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信件向林口镇政府提出。电话:0453-5982625 信件邮寄地址:林口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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