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镇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镇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镇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镇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镇党委办公室对以镇党委、镇政府和镇党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镇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镇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镇党委办公室对以镇党委、镇政府和镇党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镇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报镇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镇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明确由镇政府落实的工作、镇政府重点工作、镇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镇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为镇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镇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九)负责起草镇《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会议镇领导的讲话、文章和综合材料;起草、修改镇政府有关文件。对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镇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分析、整理经济形势和社会动态重要信息,为镇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等工作。 (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协助乡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党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组织会议、文电处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信息资料工作,负责和承办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 (1)组织 负责人:乔慧 主要职责: 1、制定全镇组织工作年度规划与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2、建立健全镇党委工作制度,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准备工作。 3、协助镇党委抓好镇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加强对农村、镇内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与督促,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5、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收缴党费和党员统计工作。 6、协助党委搞好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支部换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协助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村级班子考察、任免与考核工作。 7、及时撰写信息、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9、大力配合纪律监察部门,搞好端正党风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2)宣传 负责人:宋佳 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 2、营造学习氛围,构建学习型机关。协助党委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并实施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组织读书活动。 3、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包括专题讲座、理论辅导、理论研讨会、理论考试、知识竞赛、先进性事迹报告等。 4、认真组织好全镇的外宣工作,并结合镇各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5、组织好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6、办好全镇网站宣传工作。 7、认真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8、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9、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0、积极引导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文化活动。 11、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12、按要求报送年初工作要点,年终工作总结以及其它材料和报表。 1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大 负责人:黄华 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和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拟定乡人民代表大会议程,承办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事项,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予以公布; 3.听取乡人民政府工作汇报,监督乡人民政府工作; 4.组织代表学习,开展视察、调查、评议、联系选民等各项活动; 5.分工联系代表和代表小组,了解代表情况,每年至少联系两次,听取代表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6.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本级与上级人大的决定、决议,调查了解实施情况; 7.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纪检监察 负责人:马丽 主要职责: 1.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党纪、法纪教育; 2.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3.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4.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5.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6.开展执法监督,维护政令畅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武装部 负责人:孙长宁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依法维护社会治安; 3.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防工作,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4.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军官登记、核对、统计、上报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6.会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协助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训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士兵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8.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9.完成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共青团 负责人:吕金潇 主要职责: 1.了解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根据他们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团干部的考查和培训工作;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和团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加强团纪教育,检查团纪执行情况,做好团内奖惩工作。 3.负责团委的宣传工作,团内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团委宣传队伍的建设。 4.负责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在全乡经济建设中,组织和领导青少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六)综治办 负责人:于泰庆 主要职责: 1、坚持“严打”斗争,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刑事、治安案件逐年下降。 2、健全群防群治机制,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消除社会上不稳定因素和公共安全隐患。 3、做好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防控工作,广泛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政治稳定。 4、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和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5、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的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 6、做好安全生产、防火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7、做好治安巡防队伍培训、考核、指导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涉法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调处,避免激化。 8、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国防、科技等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人:王英文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 2.编制本次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乡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乡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每月向乡政府和县财政局报告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3.加强乡属各中心(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种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管理好往来款收据和收款收据的领发和审核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4.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工作。 5.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民政办 负责人:吕成岩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8.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计生 负责人:朱晓东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关指示、决定,拟定本乡的计划生育规定; 2.贯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3.编制,实施人口计划并检查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5.做好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6.指导、检查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7.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计划生育管理同宣传教育,扶贫和经济开发,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发展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紧密配合,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 (十)林业站 负责人:程庆凯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 2、制定全乡林场,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造林前准备,落实地块搞好调查设计保证质量,并负责自查,同时协助主管部门搞好检查验收工作。 3、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全乡退耕还林、村村绿化、林果产业等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4、定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并协助做好林政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部门指导全乡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工作,承担全乡林场森林和绿地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6、档案齐全,分类清楚,做到一年一归档,资源数据每年更新一次,同时有关规定、制度、图、表张榜上墙。 7、承担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经管站 负责人:王晓红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农村经济法规、政策的执行。 2、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协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3、依法履行控减农民负担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4、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财务监管,加强票证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5、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农村财务大检查。 6、搞好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辅导工怍。 7、参与研究和制定农村各项、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搞好乡管村干部的考核工作和农村分配工怍。 (十二)农技站 负责人:唐晓瑜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协助本乡镇制定好农业建设的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本乡镇各项农业工作实施任务和督促检查及建设工作。 3、进一步加大对本乡镇农业监管的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农业工作高效,安全,正常运行。 4、加强与乡镇领导和其它职能部门的联系,统一认识,相互协助,统筹兼顾,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5、配合完成县农业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乡政府安排的一切中心工作。 (十三)农机站 负责人:叶春秀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搞高对农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为农村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奠定良好基础。 2.认真贯彻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落实农机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3.认真组织农机户完成全乡范围内机耕机耙工作任务。 4.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机补贴工作,积极贯彻中央农机支农惠农政策。 (十四)司法所 负责人:冯国栋 主要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日常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调基层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五)水利站 负责人:张继红 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涉水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协助制定乡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所在乡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与节水等涉水事务管理; 4.组织、指导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 5.承担乡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调拨; 6.组织指导所在乡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7.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妇联 负责人:谷海荣 主要职责: 1、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2、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双学双比”活动。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成才。 4、代表妇女依法维护妇女的权益,推动“一法两规”的落实。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办实事,做好事。 6、团结各族各界妇女的联谊,友好交往。 (十七)文化站 负责人:魏毓星 主要职责: 1.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2.利用各种文化活动,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活动。 3.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丰富辖区内的群众文化生活。 4.组织群众性的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科普培训班,辅导业余文艺团队和培养艺术活动骨干。 (十八)统计站 负责人:杨振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搜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辖区统计资料。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统计站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5.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联系点工作。 (十九)信访办 负责人:温立斌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和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4、向相关部门单位转办、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并审查处理结果;对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搞好处理结果的反溃。 5、综合分析、调查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 6、指导各村各站办所的信访工作。 7、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教育、遣返上访人员,维护上访秩序。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安监站 负责人:初旭 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组织辖区内各企业负责人和特殊工种培训。 5、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6、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上级安监局。 7、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8、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9、配合和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一)交管站 负责人:薛松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上级有关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路政管理的法规,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2、负责全镇镇、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及清障工作,落实管理养护责任制。 3、配合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警察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桥梁) “安全、畅通、整洁、高效” 运行。 4、协助市交管部门做好镇村公路路政管理及清查工作,防止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5、加强镇村公路巡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健全全镇公路管养制度,做好交通站的上传下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二)畜牧站 负责人:张福海 主要职责: 1、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 2、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实施。 3、动物疫情的普查、调查、监测和报告。 4、动物免疫抗体监测、送检病科等相关样品的采集。 5、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6、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7、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8、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9、无公害畜产品产地、无公害畜产品经营的监督管理。 10、动物病原微生物样本采集、运输等生物安全活动监督管理。 11、动物诊疗、疾病咨询等兽医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12、畜禽养殖备案、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 13、良种登记、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14、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维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15、畜禽饲养、饲料生产和经营、种畜禽生产和经营、草原资源状况、草产品生产经营、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管理信息的统计、录入、报送。 16、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殖、标准化生产、草业生产、种草养畜和疾病防治等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17、动物卫生普法宣传。 18、村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19、动物免疫、饲养标识、有关证章等的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20、动物卫生、畜牧各项业务工作制度、记录、档案的建立。 21、日常畜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22、完成县级以上动物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国土分局 负责人:原军 主要职责: 1、负责征(占)地单位(个人)的用地初审、组卷协调工作。 2、负责农房初审,要件合格必须做到图清表明,准确无误,会同国土资源局耕保科一起到现场,5日内上报审批。 3、做好畜牧小区建设管理工作,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4、对辖区内的工矿业主用地认真调查,做好登记,并协助国土资源局征费科完成工矿企业的缴费工作。 5、采矿权、探矿权登记延伸初审。 6、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辖区内发生的土地纠纷及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公平、公正。对不能解决的纠纷及违法采矿、违法占地行为,3日内形成材料上报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或执法监察大队。 7、负责对辖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定期巡察,长期做好管护。 8、做好辖区内集体土地使用证(单位、个人)的初审、发放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终审发证。 9、负责辖区内地址灾害防治工作,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确保“两个到位”。 10、协助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做好其它工作。 (二十四)城建办 负责人:朱晓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实施全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 3、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的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镇区街道和全镇主次公路治理,杜绝店外占道经营,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乱贴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5、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镇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和协调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镇内环境监测工作,处理和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二十五)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艳坤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根据全镇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发展情况,制定本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 3、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转岗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负责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岗位和用工信息;协助做好登记、发放各类证、卡。 5、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 刘小钰 古城镇党委书记 张宏禹 古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 华 古城镇人大主席 马 丽 古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李 焱 古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尚玲 古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长宁 古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宋 佳 古城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乔 慧 古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于福春 古城镇副镇长 孙玉鸿 古城镇人大副主席 李洪军 古城镇副镇长 办公地址:林口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3411214 负责人:张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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