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 2021/04/08 来源: 电商办 点击数:7639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商联发〔2020〕40号)要求,为全面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扶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强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农村产业融合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互联网+流通+服务”的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涉及农村建设发展的事务相结合。夯实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全面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整合本地电商资源,充分发挥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主体地位和吸纳作用。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以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为杠杆,撬动更多涉农电商企业、运营商、龙头企业、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村青年投身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全面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加大补贴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工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快递、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二)助力扶贫,巩固提升。突出解决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问题,重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贫困地区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响应开展电商助农行动倡议,助力贫困村及贫困户脱贫增收。重点支持扶贫效果明显的企业,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推动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重点打造、培育我县全国知名品牌产品、优势产业:林口大鹅、奎山粉条、系列沙棘产品等。重点开发我县红色文化符号:“八女”文化。采取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大胆开拓创新。  
    (四)纵向联动,压实责任。建立以我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与承办企业界定权利义务,明确项目绩效,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县建立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改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个县级物流仓储分拣配送中心;合理规划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及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实现11个镇电商公共服务及物流服务全覆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公共服务及物流服务全覆盖,实现非贫困村电商公共服务及物流服务覆盖率80%以上;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个,并形成广泛应用效果;打造本地特色农产品供应链2条;打造网络零售爆款农产品3款;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培训和技能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并实现通过电商培训创业、就业及务工人数60人以上;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通过开展县域电商云服务、网红直播间带货等新型销售模式提升全县网络销售额增幅,实现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指标同比增速高于15%、农村电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同比增速高于1%;打造电商运营创新模式示范村1个。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网上购销服务体系更加便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四、实施内容及建设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组织学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等相关文件,组织动员全县各项目推进涉及的部门人员、相关企业、县内群众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共同参与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作中来,形成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强大推动力。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服务功能、服务对象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二)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6月)。
    1.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搭建乡镇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非贫困村覆盖率80%以上的物流配送网络。主要建设改造农村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农村物流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包括物流信息平台系统及电脑一体机、打印机、扫码枪、智能PDA、摄像头等配套设施购置);农村物流运输体系(冷库装修、购置镇村配送车辆、冷藏车等)建设等;建设改造县、镇两级电商服务站(点)作业场地、仓内外装修、办公设施设备,用于电商包裹接收、分拣、存储的作业场所,货架、传送带、叉车、打包机等分拣设备。承建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与多家快递、物流公司形成合作协议,降低县域电子商务物流费用。改造仓储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上的县物流集散中心,降低物流成本,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实现无缝对接,提高运输时效。
    实施周期:2021年8月初见成效,2021年10月实现全面运营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个,并形成广泛应用效果;打造本地特色农产品供应链2条;打造网络零售爆款农产品3款。面向县内龙头企业、扶贫带动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企业诚信体系认证服务。制定农村产品流通标准、落实流通标准在企业的应用,对企业开展生产认证服务。面向企业提供品牌设计、商标注册、包装设计、印刷等品牌培育服务。为县内企业搭建线上网店销售、直播带货,线下大宗、社区新零售等农产品上行渠道,重点打造优势产品并形成一定的销量规模。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并与商务部农产品追溯平台等国家权威第三方溯源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为县内企业提供溯源体系培训、质量认证等品控运营服务。建立电商大数据自动收集抓取体系,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实施周期:2021年8月初见成效,2021年12月全面实现建设指标
    3.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改造完善“林口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基础功能,县政府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改造建设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入驻企业办公区、产品展示销售区、人员培训区、电商配套服务区(摄影、制作设计、运营服务)、直播带货区、大数据中心展示区。采购完善服务中心各项功能场所的设备设施(不含土建)。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实行政府主导、企业化运营,并根据政府部门、生产、流通等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服务支撑+信息支撑+渠道支撑”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体系化支撑服务。实现信息对称,资源对接,整合林口县优质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营造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实施周期:2021年6月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
    4.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对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基础装修,并配置电脑或移动终端、冷藏设备、扫码枪、电子收银设备、打包机、抽真空包装机、货架、简易物流配送工具、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必要设备(设施设备以实际需要为原则,不作统一要求)。负担上网费用(2年)和对站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实现11个镇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全覆盖,实现非贫困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覆盖率80%以上。电商服务站点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农特产品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同时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农资及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服务。
    实施周期:2021年10月初步完成,2021年12月全面完成覆盖
    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依托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培训基地,为县级领导、镇书记、镇长等开展政策性的电商培训;为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负责人,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开展电商基础知识普及培训;为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巾帼致富带头人、残疾人等立足于创业的人员开展电商创业、就业培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摄影、美工、自媒体销售等技能培训;开展网上开店、店铺运营、微商运营、后台管理等实操培训;开展电商政策、客服、文案撰写、物流供应链、品牌培育、包装设计、营销宣传推广等理论培训。采取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聘请电商讲师授课及优秀创业者分享心得、网课在线培训、线下集中操作培训、外出学习电商先进经验等多种方式培训3000人次以上,并实现通过电商培训创业、就业及务工人数60人以上。逐步培养一批懂理论、懂业务、会经营、能带头的复合型人才。
    实施周期:2021年12月全部完成
    6.电商运营模式创新建设。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修订《林口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我县的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发展现状,全面分析形势及存在问题,审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战略、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功能布局和重大项目。明确产业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调研、科学编制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与知名MCN机构达成合作,形成长期、稳定、销售能力卓越的网红直播带货渠道。以主办、协办及协助参与等多种形式组织“助农网货节”、“年货节”、“直播带货节”、“网络带货大赛”等创新性上行销售活动。打造电商运营创新模式示范村1个。
    实施周期:2021年12月全部完成
    五、投资规模
    全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预计总投资31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政府资金投入固定资产匹配8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90万元。
    (一)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80万元(前期300万元,后期28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10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100万元主要用于物流体系运营服务团队开支、项目管理经费及各类办公耗材。)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640万元(前期290万元,后期35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8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80万元,主要用于搭建县域电商及公共服务平台,并进行运营、推广等服务。) 
    (三)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0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0万元(不高于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10%,前期100万元,后期90万元),政府资金投入固定资产匹配80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5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50万元,主要用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创业孵化,为其提供支付、认证、物流、信用、网店开设、拍照、方案、客服、网店运营等服务以及为企业和网商提供商品选择、设计、包装的咨询建议和服务的团队开支。专人负责与商务部数据中心智能对接和报送数据、系统升级及运营维护等。) 
    (四)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0万元(不高于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的10%,前期140万元,后期5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8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80万元,主要用于网点建设及服务团队开支、项目管理经费及各类办公耗材。)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00万元(前期50万元,后期5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3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30万元,主要用于针对优质的贫困户、创业青年等学员进行跟踪回访服务及电商创业就业小额扶持补贴。) 
    (六)电商运营模式创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300万元(前期120万元,后期18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5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50万元,主要用于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实施、线上线下渠道外联对接。)
    六、项目推进管理 
    (一)企业选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行承办单位企业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及承办企业的条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相关项目承办企业。承办企业项目建设方案须报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实施。承办企业必须保证提供优质运营服务时限为5年。 
    (二)项目管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网站和县政府媒体公示。《方案》公示后不得擅自更改。因需要增加或更换项目承建企业、创新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或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方案的,须按相关规定,说明变更理由,履行变更程序,重新在相关媒体公示。 
    (三)资金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根据黑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商联发〔2020〕40号)以及《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验收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发〔2020〕14号)文件要求使用,不得违规使用,违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资产管理。本项目所涉及的国有资产指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中采用中央资金采购的全部相关设施设备。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期5年内,全部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所有权归林口县政府所有,林口县政府对全部相关设施设备具有资产配置、使用监督、资产处置等管理权力,并严格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期满5年后,全部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所有权经林口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可转移至各承建单位所有。本项目所涉及的政府匹配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房产建筑物、仓储物流中心房产建筑物及除运送车辆外其他附属物同属国有资产,使用权、所有权归林口县政府所有。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林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工信(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税务局、交通局、市场局及各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工信(商务局)局长兼任,县电商办、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分管副职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规划落实、组织协调、考核评比、日常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商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人员,具体负责在辖区内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二)注重公开公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示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承办企业的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承办企业,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决策和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在办事中心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窗口。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是工作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向上申报方案,监督落实方案。县工信(商务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和项目落实。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准时到位和资金管理。县扶贫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商扶贫具体方案。县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各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协调、配合支持。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全力组织配合各自领域群体参加各类培训、电商创业,做好本职工作。 
    (四)出台推进政策。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从扶持县域电商发展的角度,适时提供政策支持。 
    (五)营造发展氛围。要充分发挥全县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将电商发展优秀的企业、突出做法及典型案例向省级商务、财政、扶贫网站推送,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理解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认识到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督导落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标准体系,每季度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认真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按计划使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附件:林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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