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告
时间: 2021/05/08 来源: 管理员 点击数:4329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林口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限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二、监督检查重点
    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资金方面 
    1. 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
    2. 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
    3. 以秸秆禁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
    4. 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
    5. 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
    6. 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
    7. 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
    8. 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
    9. 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10. 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账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
    11. 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
    12. 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
    13. 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
    14. 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三、受理举报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3-3523103、0453-3523555;
    举报网站: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mudanjiangshi/linkouxian/;
    来信请寄:林口县纪委信访室,邮编:157699。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情况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非“三资”管理问题线索不属于受理范围。
    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清和交代问题的,可根据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林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林口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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