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定点药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4浏览次数:3460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牡政办发﹝2015﹞19号)、《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牡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切实做好门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0﹞14号)文件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察、评估确认,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纳入医疗保险的定点药店,现公示如下:

林口县好药师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陈绍才 新增 泰和泉三期28号楼0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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