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发〔2021〕7号关于限期拆除建华路中段违法建筑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7/29浏览次数:6302信息来源:政府办
林政发〔2021〕7号 关于限期拆除建华路中段违法建筑的决定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宜居环境。根据林口县自然资源局移交函(林自然资函〔2021〕72号)认定,建华路中段中老年理发烫发屋无规划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现责成林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8月7日前对建华路中段老年理发烫发屋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林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原文下载.doc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