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办发〔2021〕18号关于印发林口县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林口县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林口县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林口县通信网络网线(电力) 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8月13日专题会议精神,为全面提升最美县域人居环境,进一步统筹和规范通信网络网线(电力)管理,确保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规范化系统化推进电力线、电视信号线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通信网络线(以下简称“三线”)整治,全面提升最美县域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推开、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总体思路,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林口县城区“三线”乱象整治工作。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重点区域、路段、节点整治工作,实现“三线”规范有序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分类实施。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做好“三线”整治工作规划,确保整治工作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结合街区肌理、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2.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关部门、社区(街道)、管线单位相互配合,合理制定管孔分配、线槽预留、路径等整治方案,共同努力,协同推进。 3.先通后剪,高效推进。坚持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工作、生活的影响,以“先建设、再复通、后剪线”为序,推动建设、复通和剪线工作紧密有序衔接,高效推进。 4.建管并重,标本兼治。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住宅小区、商业楼、综合体等新建、改建项目“三线”规划前置审查机制,制定现有“三线”管养、改路会商等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二、整治内容与规范 以空中飞线、破损分线设备、线缆走线不规范等为重点内容,以线缆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和规范户外杆线设置为主要手段,整治通信、有线电视、电力传输等空中架设以及附着在建(构)筑物和电线杆、信号杆、监控杆上的凌乱、垂落线缆,废弃线杆,破损、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等乱象。 具体整治规范如下: (一)“三线”下地。以下情况“三线”原则上应下地: 1.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综合改造小区; 2.横跨5米以上道路的架空线路(地质条件允许条件下); 3.具备下地条件的其他架空线路。 (二)“三线”规整。不具备下地条件的区域,通过优化线路结构进行改造,采取桥架(槽盒或套管)、外墙敷设、钢绞线、线杆等方式进行有序规整;线缆标识产权单位,性能保持良好,对地和线间绝缘满足规范要求,接头套管密封良好;墙壁线缆的敷设要横平竖直,美观大方,便于维护;入户线中间应无接头,做到长度合理、整齐绑扎,废弃的线缆要及时拆除。 (三)交接箱和分线设备。交接箱和分线箱单设接地,接地符合国家标准;交接箱和分线箱的箱体完整,性能良好,相关资料和线序的书写清晰准确;交接箱和分线箱内接线规整,出入箱(盒)的线缆应捆扎牢固,整齐美观。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室外交接箱及其他通信设施要求移入建筑内或移至隐蔽位置。 (四)其他。整治过程同步清理废弃的线路、线杆以及各种安放在墙体上的负载物。个人用户乱拉乱接电力、通信线路的,由相应主管部门或服务商采取措施督促用户限时整改。 三、整治流程 此次全县“三线”整治,主要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1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辖区“网线乱象”集中治理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第二阶段:排查摸底(9月6日—9月18日)。9月20日前,完成城区范围内“三线”乱象情况的排查梳理工作。由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需要集中整治的“三线”乱象线路,进行摸排梳理,提出分步整治的阶段性任务。 (三)第三阶段:组织实施(9月21日—11月21日)。完成城区范围内重要区域、路段、节点的“三线”乱象整改工作。一是整治无物业、老旧小区区块;二是整治主干道沿线;三是整治重要活动场所及周边;四是整治主要河道沿线及周边。根据改造范围和整治要求,对具备下地条件的整治区域制定管线综合平衡方案,不具备下地条件的制定线路规整方案。通信网络网线、电视信号线等其他弱电信号线,由产权单位提出并线改造的管孔需求和路由走向。各相关单位确定强弱电改路符合国家安全法规与技术规范后,并在能满足现状整治基础上,需预留未来发展容量。 (四)第四阶段:全面完成(12月30前)。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三线”乱象整治工作,最终实现强、弱电线缆规范有序、整洁美观,全面改善和提升城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真正实现“三线”规范有序的全覆盖。并用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形式,为所有整治项目建立健全改造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主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口县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整治工作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协调、督促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形成工作合力。“三线”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按照通信线路(电力)技术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做好沟通衔接,明确专人负责“三线”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建立长效管理。制定无物业、老旧小区、主干道沿线和重点区域的责任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开展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和维护,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动员,确保重点区域的“三线”环境持续改善。 附件: 林口县通信网络网线(电力)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武广岐 县委常委 副组长:孙长春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林德刚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沈国良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旭亮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任剑禹 移动公司总经理 薄晓冬 联通公司总经理 辛延峰 电信公司总经理 沙文江 龙江网络公司总经理 陈良林 国网黑龙江林口县电业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传明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孙长春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主任:林德刚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于德英 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李 彬 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贾 威 移动公司建维中心主任 郑敏立 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王伟男 电信公司建维中心主任 杨国军 龙江网络公司建维中心主任 郗来君 国网黑龙江林口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传明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 梁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重要小区、街道和重要区块上空的现有管线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做好执法保障工作及排查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龙江网络公司:负责整顿规范传输管线架设,建立适应整治要求的通信网线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配合抓好专项整治。 国网黑龙江林口县电业局有限公司:负责整顿规范电力管线架设,建立适应整治要求的供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配合抓好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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