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林口县2021—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8987信息来源:政府办

一、什么是生态护林员?

答:生态护林员是指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购买劳务,受聘从事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

二、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是什么?

答: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

三、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劳务报酬支出。

四、生态护林员选聘原则有哪些?

答: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坚持精准自愿、精准落地、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最多安排一人参与管护。

五、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是什么?

答:生态护林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3、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重度、极重度残疾人不得选聘。

六、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程序是什么?

1、公告。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2、申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根据选聘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村两委初审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市、区)应制定统一的申报表。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有关资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是否存在与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家有财政供养人员、触犯法律、极重度或重度残疾、长期外出务工等问题,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两委。

4、公示。村两委依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结果,对拟聘用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5日,公示结果要及时反馈乡镇人民政府

5、聘用。乡镇人民政府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县级林业和草原、财政、扶贫部门按职责审核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协

七、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学习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牧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自然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向村两委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案件查处;三是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八、我县今年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是多少?

答:我县今年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管护劳务报酬为5429.1元,以银行卡和存折的形式按季度兑付。

九、生态护林员管理面积是多少?

答:每个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湿地、草原、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亩。

十、生态护林员的解聘情形有哪些?

答:生态护林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

1、健康原因

2、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

3、主动要求退出管护。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识别后非贫困人口的。

5、收到过刑事处罚的。

6、移民搬迁离开管护区域的。

7、其他原因不能承担管护任务的。

政策文件:https://www.linkou.gov.cn/view.php?id=64122#view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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