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4450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一、 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高发展,顺利实施我县“十四五”规划,实现林口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转型,加大推动“工业强县”战略目标的工作力度。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林口县“工业强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开展“项目建设年”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县2022年度“项目建设年”发展形势需要,制定本计划。
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能够全方位把握供地的数量、供地时间、供应方式、供应结构、供应方向以及相关的土地评价指标,全方位地提高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使土地达到集约节约利用,有效遏制囤地、减少土地闲置浪费,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切实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着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村庄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积极争取挂钩周转指标、点供指标以及省级留存重点工程用地指标。
  (二)充分盘活存量用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鼓励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及用地定额标准,积极引导存量土地合理流转,鼓励企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和盘活使用各类存量建设用地。
  (三)调整用地布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县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经济开发区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减少镇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
  (四)优先保证“项目建设年”拟定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供应。坚持土地供应全面服务于林口县经济发展大局,保证城镇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
  (五)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实施。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林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项目标的落实。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2年度林口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31.4456公顷,其中:需新增建设用地293.8128公顷(高铁站前广场及进场道路、河道治理工程、奥丰石墨、北方水泥等项目),存量建设用地236.9388公顷,其他0.69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2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203.5936公顷(含新增建设用地182.6818公顷,存量建设用地20.9118公顷);城市规划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13.4739公顷;物流、商服项目用地7.9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2公顷,存量建设用地2.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2.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2.3公顷,存量建设用地210公顷,含鹤大公路改扩建工程、平改立项目工程和森工集团对外连接道路工程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3公顷,含林口县鲶鱼河治理工程二期、龙爪段治理工程等);教育和社会福利项目用地1.088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0.1公顷,存量建设用地0.9881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结合2022年林口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等对土地供应的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各类用地的供地政策导向,确定我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产业用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重点,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结合“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建设年”经济发展的需求,产业用地的土地供应量为211.5836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203.5936公顷,物流、商服项目用地7.99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是改善民生、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确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市规划道路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用地的土地供应量为13.4739公顷;
  3.教育、社会福利项目土地供应量为1.0881公顷;
  4.道路交通项目土地供应量为262.3公顷;
  5.水利设施改造项目土地供应量为43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以保红线、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为工作主线,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奥丰石墨、牡丹江北方远东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设列为重点工作,构筑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建设的战略目标。按照“设施配套完善、承载功能强大、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的标准和构筑“高端、高质、高新”产业基地。重点推进林口经济开发区、林口建材物流园区建设,同时带动商服和现代服务业等功能设施建设。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2022年度我县确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道路用地面积为318.7739公顷,其中鹤大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等262.3公顷,市政道路等56.4739公顷(含高铁站前广场及道路)。
  重点保障林口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供应,支持林口经济开发区外部交通、内部网络、市政、环境等设施建设,加快林口经济开发区建设。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林口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规划指导,引导企业向新城区集中、居民向小区集中,以集中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在容积率、绿化率等各个方面科学合理确定用地技术指标,从源头上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从规划上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中的比例、城市建设中工业用地的比例、经济开发区中产业用地的比例。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在管理上严格控制土地供应。鼓励利用荒地、废弃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引入竞争,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的方式供应,在土地交易市场网公布进行。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
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土地供应计划,将年内拟供应的商服、工业仓储等各类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汇总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批准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
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林口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  1:

                                   林口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商服

用地

北方水泥熟料生产线、奥丰石墨等项目产业用地

住宅用地

教育和社会福利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鹤大公路改扩建项目及森工集团对外连接道路工程等)

水域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

棚户区改造用地

林口县

531.4456

7.99

203.5936

0

0

0

1.0881

13.4739

262.3

4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