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1〕13号)文件要求,经村申报、镇审核,县政府会议审定,现将我县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如下: 一.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1.林口县刁翎镇三家子村肉牛养殖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林口县刁翎镇东岗子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每年计划购置架子牛150头 项目投资:224万元 2.林口县刁翎镇三家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林口县刁翎镇三家子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水泥路3.264公里、边沟2280延长米。 项目总投资:196.3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145.3万元,市级资金51万元) 3.林口县脱贫户及监测户外出务工补助 项目建设地点:林口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年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具体操作按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投资:6万元 4.补贴到林口县朱家镇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中4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 5.提取项目管理费3.7万元。 二. 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 绩效目标 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可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加脱贫户收入,避免贫困户脱贫后再返贫,同时,可有效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让受益群众满意。 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4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反映。 通讯地址: 林口县党政办公中心243办公室 联系电话:林口县乡村振兴局0453-3528238、12317 联系人:李志明 特此公告。
林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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