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时间: 2023/12/13 来源: 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318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财农〔2019〕211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积极主动推动前期工作开展

预算资金申请单位根据年度项目计划,科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指导,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批复。

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在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中,选取林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实施的2023年林口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林口县古城镇四村预制菜加工项目作为2023年度重点项目,通过调度项目进展、实地踏查、听取进度情况汇报和查阅相关财务、内业等方式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进行对照跟踪,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开展绩效自评抽查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自我评价工作,促使预算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对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反馈至预算资金申请单位,进而督促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促进预算单位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四、开展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绩效评价

为加强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选取2023年林口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林口县古城镇四村预制菜加工项目,作为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通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分析汇总、绩效评分,对项目立项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抽取以前年度项目跟踪评价,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申请单位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成果

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积极主动推动前期工作开展、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开展绩效评价,全面落实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年度项目任务顺利实施;促进了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林口县财政局     林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乡村振兴局

撰稿人:王枳薇

校稿人:佟天宇

一审:王琪

二审:康立鹏

三审: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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