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信用惠民便企为导向,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3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黑营商规〔2023〕2号)、《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牡营商发〔2023〕28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守信者得到信用红利,营造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 二、服务对象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低风险(A类)的经营者;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级、B级的生产经营单位;曾被推举为林口县诚信典型的诚信单位(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良好且过去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的市场主体(通过“码上诚信”微信小程序验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市场主体法人等信用主体。 三、激励措施 对信用表现良好,信用评级较高的殡葬企业,优化检查方式或减少检查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管理,全面推进落实,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林口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林口县民政局 撰稿:姜楠 校对:成瑶 一审:姜楠 二审:勾文东 三审:王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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