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件 人:林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站前大街(火车站斜对面)林口县司法局603室
联系电话:0453-3585862
邮 编:157600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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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局
撰稿:路琳
校对:刘志朕
一审:吴志刚
二审:姜法文
三审:郑金龙
主办:中共林口县委、林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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