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王宪军
信访部门: 法院
主题: 林口县法院执行局及原执行法官吴建军不做为
内容: 2017年11月,法院下发判决书,由执行局代原告追回欠款本息合计120余万元。 1、林口县法院执行局原执行法官吴建军自接到案件以来 ,不按照法律认真执行判决,对原告提供的重要线索不认真调查,百般阻挠、推诿、袒护被告,并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8年末非法终止执行本判决,使得被告刘凤杰至今仍未归还欠款。 2、吴建军不负责本案件后,本案处于无人管状态,我多次找到执行局马局长,请求他安排执行法官执行判决,他三番五次推诿,有的时候以人手不够为理由,有的时候说谁给终止执行的就去找谁,当我再找吴建军的时候,他一句让我“回家等信”,草草了事就再无下文。 我只是一名75岁的退休老人,本来官司打赢了,却没想到执行判决困难重重,执法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执行进度,6年来我跑了法院无数次,跑断了腿,气坏了身体,致使我2020年喉癌手术,2021年心脏支架手术,我寻求组织帮助,恳请县长大人帮我解决这6年多的老大难问题!
留言时间: 20231029145729 
回复部门: 法院  
回复时间: 20231109101300 
回复内容: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林口法院为申请人执行回房屋一处,但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刘凤杰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刑,已无工资。被执行人王宪国的工资被另案保全和执行。本案轮后执行王宪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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