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林草局二O二四年
森林草原资源情况及发展目标
一、基本情况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北部,现辖11镇176个行政村,行政区总面积6688平方公里。林口县林业和草原局始建于1956年,2019年改革更名为林口县林业和草原局。林草局现辖管9个国有林场(圃)和11个镇林业工作站,是县政府一类经济管理部门,截至2023年底,经营管理总面积为19855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26661公顷。森林蓄积140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3.79%。
二、森林草原资源概况
(一)资源总量
1.国有森林草原资源。截至2023年底,国有林业用地面积13.8632万公顷,有林地面积8.8703万公顷,森林总蓄积1115.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3.98%。草原面积0.604万公顷;湿地面积0.3561万公顷。
2.集体森林草原资源。截至2023年底,集体林业用地面积5.9919万公顷,有林地面积3.7958万公顷,森林总蓄积285.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3.35%。
(二)资源评价
1.森林资源可开采利用比重小。质量为次生林和人工林,林份质量一般;成过熟林占19.7% 、幼中近龄林占80.3%,幼中龄林比重较大,处于高生长期,森林蓄积平均年增长率为6%;公益林占49%、商品林占51% ,商品林中培育的大径阶木材和优质的工业原料林较少;森林生态环境脆弱。
2.草原资源分布零散。地块多面积较小,给草原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我县草原多为侵蚀沟荒草,利用价值低。按草原健康等级划分,健康草原占比87.6%、亚健康草原占比10.2%、不健康草原占比1.8%、极不健康草原占比0.4%。
3.湿地资源分布不集中。我县湿地资源除九龙沟自然保护区内湿地分布较密集外,其余湿地分布较零散。按湿地类型划分,森林沼泽占比37.2%、灌丛沼泽占比24%、沼泽草地占比26.9%、内陆滩涂占比11.8%、沼泽地0.1%。
三、森林资源年度规划目标
--林地总量持平。到2024年年底,林地保有量维持在198551公顷左右。
--森林保有量持续增长。到2024年年底,森林保有量达到126861公顷,较2023年增加200公顷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3.89%。
--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到2024年年底,森林蓄积量达到1457.7万立方米,较2023年增加56万立方米。
四、草原、湿地发展目标
林口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2024年年底增至74.5%左右。
林口县湿地保护率,2024年底增至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