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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林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 2018-05-10 来源: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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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县委十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持续攻坚,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加快各项产业提档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综合实力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3213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54957万元,比上年增长4.3%;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329696万元,比上年增长3.7%;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47485万元,比上年增长8.3%。三次产业结构为34.431.933.7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3,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89万亩,比上年增长13.4%粮食生产总产量达到54.6万吨,比上年增长1.5%,其中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产量分别为2.8万吨、38.7万吨和10.9万吨,水稻、玉米产量分别比上年下降9.7%3%大豆产量比上年增长14.7%,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4.9亿袋,与上年持平。

2017年末,全县大牲畜存栏9.5万头,比上年下降6%;生猪存栏11万头,比上年下降5%;羊存栏15.5万只,比上年增长0.5%;家禽存栏达到146.2万只,比上年增长3.3%。全县肉类总产量达到2.8万吨,比上年增长6.6%,其中,猪肉13075吨、牛肉7968吨、羊肉2150吨,分别比上年增长5.9%7.5%7.3%。截止年末,全县鲜蛋产量达到5812吨,比上年增长2.1%;奶类产量达到312,同比增长3.7%

全年水产品产量为2000吨,比上年增长0.2%

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7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6%。其中,拥有农用拖拉机1.8万台。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达到1.84万吨,与上年持平

三、工业和建筑业

截止2017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为52户;实现增加值323870万元,比上年增长1.4%

初步统计,建筑业企业实现增加值5826万元,比上年增长28.4%(可比价)。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8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国有及国有经济控股投资7.9亿元,比上年下降36.3%;民间投资61.9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0.6亿元,比上年增长66.9%;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1.7亿元,比上年增长35.1%;第三产业完成投资27.5亿元,比上年下降20.1%。从工程类别看,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投资68.3亿元,比上年增长8.1%;设备工器具购置完成投资1.2亿元,比上年增长753.4%。从投资规模看,计划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1个。

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4亿元,比上年下降61.1%。全县房屋施工面积76.1万平方米,下降34.8%;其中住宅32.4万平方米,下降47.3%

五、国内贸易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0.1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37亿元,比上年增长9.6%,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3亿元,比上年增长9.5%。批发零售业零售额为39.6亿元,比上年增长9.6%;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为10.4亿元,比上年增长9.5%。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实现销售额12.2亿元,同比增长3.9%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全县共实现进出口总额15135万元,比上年下降42%

全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12347万元,比上年增长12.6%

七、交通

全县公路运输客运量741万人,比上年下降4.5%;旅客周转量2.78亿人公里,比上年下降4.8%;公路运输货运量639万吨,比上年下降2.9%;货物周转量9.4万吨公里,比上年下降6.4%

八、财政和金融

全县共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77741万元,比上年增长30.8%。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635万元,比上年增长12.6%;一般预算支出289504万元,比上年增长15.2%

九、社会事业  

普通高中在校生为3900人,初中在校生6118人,小学在校生达到11588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05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截止到年末,全县总人口34.06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县中非农业人口11.17万人,农业人口22.89万人。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比例为43.841.4。在户籍人口中,全县出生人口1766人,死亡人口655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8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841元,同比增长6.6%;农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751元,比上年增长7%

十一、环境保护

初步统计,全县万元GDP能耗为0.5613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7%

全年县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达到279天,占全年天数的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生态环境保护达标率均为100%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由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以上;

4、新兴产业指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环保、生物、信息和现代装备制造业。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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