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局制定的《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6年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牡丹江市气象部门2026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统筹推进2026年全县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
(二)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黑政规〔2017〕14号)、《黑龙江省气象部门防雷安全执法检查(一点双查)管理办法》(黑气办发〔2021〕28号)等。
(三)标准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23)《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232-2019)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构建职责清晰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好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检测机构的服务责任,不断提升防雷安全监管能力。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指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气象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活动的其他资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以及分支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业务开展、年度报告、质量考核、检测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等情况。
四、时间与人员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6年5月)
由林口县气象局有计划的对全域易燃易爆危化企业进行目录核对。
(二)现场检查实施阶段(2026年5月-7月)
核心任务:集中力量,按照月度计划,确保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对全县易燃易爆危化企业的第一轮全覆盖现场检查。
安排进度:初步按每月检查15至20家。
其他检查:在确保完成上述核心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对其他重点单位和检测机构的检查。
(三)整改复查与总结阶段(2026年7月-11月)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复查,确保闭环。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检查工作的资料归档、平台信息复核及工作总结上报。
五、检查流程
亮证检查:每次现场检查由2名以上持执法证人员进行,主动出示证件。
清单管理:使用统一检查表记录。发现问题当场下达《林口县防雷监督检查工作清单附表(2026版)》相关表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督促整改:接收被检单位提交的《林口县防雷监督检查工作清单附表(2026版)》相关表单及所需的证明材料。
闭环复查: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现场或书面复查,填写《林口县防雷监督检查工作清单附表(2026版)》相关表单。
信息录入:在每次检查(含复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我局工作人员将情况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归档总结:按一企一档整理检查文书。11月10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市局。
六、工作要求
全局执法力量服从工作组统一调度。检查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做到检查扎实、文书规范、处理准确。检查中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强化执法记录。
林口县气象局
2026年4月30日
黑公网安备 231025020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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