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口县奥丰石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同意该公司实行不定工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林口县奥丰石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25333356910R
法定代表人:史红军
企业住所:林口县奎山镇上三阳村赵凤沟
有效期限: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7日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根据林口县奥丰石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同意该公司实行不定工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林口县奥丰石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25333356910R
法定代表人:史红军
企业住所:林口县奎山镇上三阳村赵凤沟
有效期限: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7日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来源:人社局人事股
撰稿:石才文
校对:刘佳辉
一审:张峻瑞
二审:于宝江
三审:张焱鑫
主办:中共林口县委、林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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