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林口县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林农局发〔2023〕11号
  • 2023-07-15
  • 2023-07-17

关于印发《林口县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17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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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林口县 2023 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相关农场:

    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是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直接抓手,也是推动粮油生产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业农村厅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水平。现依据黑农厅联发〔2023〕198 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林口县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实施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在前期申报并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林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5日


林口县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开展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创建,进而稳定我县粮食面积和产量,促进种植业稳产高产、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带动我县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大面积均衡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514号)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申报了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创建并已获批,为规范并指导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探索绿色栽培技术模式、发展绿色高质高效农产品、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主要粮油作物大豆为主,以网络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为途径,以发展精准农业为重点,择优选择生产基础好、产品质量优、优势突出、产来带动能力强的粮油生产和经营实体为基础开展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创建,示范带动我县绿色食品大豆大面积均衡发展,全面打造安全优质高效绿色农业,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样板和支撑。

    二、创建任务及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规划落实5个千亩示范方和20个百亩攻关田,辐射带动全县优质高效大豆生产面积5万亩以上。力争实现项目区大豆亩产百亩攻关田230公斤以上,千亩示范方20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区175公斤以上,由点到线及面,整建制开展单产提升行动,力争大豆亩产比2022年全县平均水平提高10%。千亩示范方和百亩攻关田重点规划落实区域为县域内青山镇、古城镇、龙爪镇、柳树镇、朱家镇、三道通镇和莲花镇等几个乡镇,均为大豆栽培面积相对较大,且有着较长时期内大豆栽培的传统。规划落实项目田面积共计5.884628万亩(其中千亩示范方0.4798万亩,百亩攻关田0.404828万亩、辐射带动区5万亩)。实施主体基本上都是有较强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绿色食品企业、农机、农业生产合作社或种业公司和一定数量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三、实施内容

    结合我县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林口县2023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大豆示范县创建重点实施以下几项内容。

    (一)集成“全环节”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打造高产攻关典型样板。集成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总结“最适”种植规模、“最佳”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的绿色生产模式。以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升效益为目标,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的镇(场)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建设“百亩攻关田”和“千亩示范方”,打造典型样板和标杆,示范带动周边区域均衡增产。大力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服务体系。致力于大面积提升全县大豆质量效益及单产水平。

    (二)示范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重点宣传推广种植高产、高油、高蛋白大豆品种,挖掘单产和品质提升潜力。按照县域大豆生产实际及特点以大豆测土配方施肥、底肥深施或侧深施分层施肥技术、高标准整地与播种、种子包衣和大豆根瘤菌拌种,中期化控和中后期防病增产技术为核心关键技术,集成推广“垄三”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

    (三)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各创建项目田要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农机)合作社、农业龙头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推行“五统一”作业模式,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探索应用现代种植技术,提高生产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

    (四)大力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依托省、市农技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所专家,健全专家对口联系制度,成立县级项目创建技术服务专家组。系统梳理大豆单产提升的短板弱项问题清单,因地制宜细化技术路径,制定解决方案,做到技术方案明确。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加快高产高效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要以至少1-2项关键技术为核心,集成1套以上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项目区建设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在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全面推行节肥节药节水技术,示范带动全县种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五)探索绿色产业融合模式。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农业“三品一标”为重点,大力推行“龙头企业+示范区”、“合作社+示范区”、“家庭农场+示范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推广优质专用品种,重点发展绿色优质大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豆主要种植高产、高油、高蛋白品种,充分挖掘单产和品质提升潜力。规范大豆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全力加大项目田订单生产面积,努力实现项目区订单种植面积达到50%以上。

    四、项目田建设标准

    1、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优选有较强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种业公司等为主和一定数量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田创建。

    2、建设规模。在全县范围内规划落实5个千亩示范方和20个百亩攻关田,辐射带动全县优质高效大豆生产面积5万亩以上(每个百亩攻关田不低于100亩;每个千亩示范方不低于1000亩,做到集中连片)。

    3、基础设施。项目区内创建地块要田间灌排沟渠、水源设施、积肥设施、机耕作业道路、桥涵、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完善,土地成方连片,整齐划一,田间管理到位。

    4、生产条件。项目区创建地块要选择土质肥沃,有机质含量高,地块平整,水源充足,排灌条件好的地块,土壤、灌溉用水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项目区要农机装备水平较高,生产主要环节社会化服务全覆盖,订单种植面积较大。项目区在有区域代表性,具备生态环保、交通便利、工作基础扎实,农技推广网络健全,辐射带动能力强等条件。

    5、政府支持。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粮食生产和大豆项目创建工作,为推动县域大豆高质量发展,林口县政府将大豆富硒提质增效技术做为年度主要农业技术进行示范推广,计划于本年度结合项目田创建,开展富硒大豆示范10000亩。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在大豆项目实施中将整合大豆轮作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6、品种选用。项目区种子选用标准必须要适应当地生态条件,且是经过审定推广的优质、丰产、抗逆性强的品种或优质高效专用品种。

    7、肥药应用。项目区土肥管理上要施用足够数量的有机肥,适量使用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全面积实现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技术和气象服务能力全覆盖。病虫草防治要推广物理措施防治和生物农药防控。

    8、产品标准。项目区生产和加工过程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封闭加工、定点销售、质量承诺的流程建设。

    9、标牌设置。项目区要统一树立标志牌,明确体现创建作物、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10、内业管理。示范县项目区要有建设分布图,标明地点和面积等数据;要设计技术模式图,明确从种到收的全程标准化技术;要建立田间档案,做好生产数据和工作记录。

    11、支持重点。项目区优先在已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内选择建设,要优先在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内选择建设。

    五、资金使用机制

    按照黑农厅函(2022)556号文件要求,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用于建设“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 “辐射带动区”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机械作业、喷施叶面肥、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推广先进施药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开展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六、资金绩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将责成资金使用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县财政部门将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和绩效结果运用工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创,以县为主导的原则。成立由林口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整体工作安排、落实、考核评估。镇主管领导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创建内容落实、技术落实和指导服务落实。同时建立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发改、国土、气象、农机、水利等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及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二)强化指导服务。组建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由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牵头,组建包括栽培、土肥、植保、农机、绿办等方面优势互补的专家团队,指导各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共性技术瓶颈攻关和技术模式集成组装等工作。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测产验收活动,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要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帮助解决项目田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项目管理。项目重点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项目镇(场)要开展定期监测,每季度开展田间苗情监测,收集、整理和保存项目田开展的相关技术资料。要定期开展交流督导,总结各时段的经验做法,推进项目落实落细。项目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各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照片及影像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归档立案,装订成册,以备查阅。要按照项目田标牌标准样式设立示范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项目县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国绿色高质高效项目田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争取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媒体刊发项目创建宣传材料,促进项目创建工作开展

    (五)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自评,提交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包括相关佐证材料)连同年度工作总结经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1、2023年林口县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3年林口县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专家组名单

    3、林口县 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项目点落实明细表

   

   

来源:农业农村局

撰稿:高雪

校对:郑可昕

一审:高雪

二审:李宏伟

三审:张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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