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林口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林营商发〔2024〕1号
  • 2024-03-07
  • 2024-03-11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林口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4-03-11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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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布《林口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牵头部门按重点领域事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并提
    出年度监管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3月20日前。
    二、按照分工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针对重点领域事项在本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监管。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0日前。
    三、每季度报送一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20日、5月13日、8月13日、11月13日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县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306室)。
    联系人:刘金朋 
    电  话:3585610
    邮  箱:lkxysj7@163.com

    附件:《林口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3月7日

    原文下载.pdf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刘金朋

校对:李琇

一审:王澜澜

二审:皮馨

三审:周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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