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县政府年度报告

林口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1 来源: 政府办
【字体:大中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发布《林口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市公开办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7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全县晋位争先、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县法定主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部门预决算得到继续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民生信息等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其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展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积极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在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年度预决算的基础上,推动部门所属单位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部门、单位在细化支出和“三公”经费的同时,增加公开机关运行经费、绩效管理等信息。

2.大力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我县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扶贫、教育、环境保护、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规划、政府采购、土地征收、社会救助、涉企政务信息、住房保障等其他政府信息也广泛开展。加大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实行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县政府办公室规定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要求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必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对我县出台的重要政策、非涉密的规范性文件都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对其进行了解读。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6个,全部在网站公开,解读6个,确保规范性文件100%公开,解读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县各镇、各单位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程序、信息报送及审查备案制度发布信息。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府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安全保护,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管,由专人负责,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遵循“专栏姓专”的定位,集中发布我县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4号)要求,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办事不求人”专栏,扩大政府信息知晓度、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林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力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各镇政府和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省市要求和根据工作实际,我县制定并下发了《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0

228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84

0

777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3

0

4141

行政强制

200

0

4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1

10807.17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骨干队伍不够健全。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基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导致工作相对滞后,质量不高。

2.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个

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和事关

群众利益相关事项发布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各单位中指定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2.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督促各责任单位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继续抓好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政府办

撰稿:崔春美

校对:崔春美

一审:吴昊林

二审:李铮

三审:郞福国

相关附件:

  •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