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林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完成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措施,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及相关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和责任部门,为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根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确定了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为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年初以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15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4次,举办“业务大讲堂”、专题学习讲座共3次,培训200余人次。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倾情倾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优化商事登记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省20条市30条,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措施,积极推进落实《牡丹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开办企业全流程智能化办理7×24小时不打烊服务的通知》等7项制度,持续深化 “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实行“全城通办”、“一照通办”、“一照多址”,压缩市场主体开办时间至0.5个工作日,推行“证照注销联办”,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办理包容审慎监管类行政案件99件,运用“四张清单”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同时将日常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将监管对象数据共享,营造“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氛围,杜绝随意执法行文。积极落实《牡丹江市市场监管系统关于进一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开展信用修复工作。2023年,全县移出异常名录18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次。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结合3·15、“知识产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兴林广场人流集中区域设立宣传会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组织开展“四大安全”领域告承诺活动,活动期间向市场经营主体发放告知承诺书2000余份,形成了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不断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坚持做到按时答辩,积极应诉。认真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确保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相比,当前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依法行政水平略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待进一步提高;信用监管的效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新型监管体系亟待进一步构建;创新能力稍显不足,各项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新部署,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把案件审核关。结合我局执法办案的实际情况,要求案件审核人员重点对违法金额和违法所得计算,自由裁量权理由及证据、处罚决定书的表述、卷内证据逻辑性、执法办案时限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不仅要提出审核意见,还应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方式。对疑难和争议较大的案件,要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角度思考问题,必要时,可以采取开放式案件审核,征询监管科室意见的同时,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核,以确保我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的起司法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同时,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突出为民服务执法导向,在执法中准确把握市场主体的社会心态,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按照省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市局“四张清单”,引导执法人员采用告诫说理,明晰释法、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指导市场主体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