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让纳税办税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拥有更多获得感和体验感,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发了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其中国税部分为二期)于 二、办理方式 纳税(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注册,使用税务局发放的CA认证U盾盘、短信验证码在互联网登录电子税务局,采用客户端版、网页版和手机版三种方式办理国、地税涉税业务。 三、办理内容 电子税务局可办理的涉税业务包括国地税申报缴税、发票管理、涉税事项(包括登记变更、减免税备案、外出经营证明管理)、信息查询、纳税服务、通知公告等功能。 为保证纳税人平稳过渡到新系统,国、地税将现阶段正在运行的相关系统保留一定时间,在此期间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原系统或新系统办理网上业务,保留期结束后,纳税人须使用新系统办理网上业务。 原有国税应用的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保留至 原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缴费)系统保留至 电子税务局系统提供了客户端版和网页版,客户端版可在国、地税网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安装使用;网页版在 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上线期间遇到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400—111—9955咨询;地税个人所得税网上报税服务热线拨打400—71—12366咨询。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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