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美丽林口·精彩瞬间”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摄影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3/30 来源: 管理员2 点击数:4011

各党(工)委、县直各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美丽林口·精彩瞬间”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摄影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林口县委宣传部    林口县总工会

2018年3月28日

 

中共林口县委宣传部              2018年3月28日印发

“美丽林口·精彩瞬间”

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摄影大赛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林口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现举办“美丽林口·精彩瞬间”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摄影大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林口县委宣传部、林口县总工会

  承办:林口县文明办、林口县文联、林口县文博馆

协办:林口县摄影协会、正大家电、柯达图片社

  二、活动主题

美丽林口·精彩瞬间

  三、作品征集

  (一)征稿时间: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30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征稿对象: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专业、业余不限。

(三)作品内容:

充分展示林口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林口县的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美丽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劳动美、工匠精神等方面的摄影作品,拍摄打造“五美”文明生活方式所取得的成果。

  “美德”:展示我县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助关系,以孝老爱亲为主,展现“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的良好形象,反映家庭文明、幸福和谐的新生活。

“美景”:展现我县自然景观、文化景观、民俗景观等方面的作品,反映我县历史悠久和深厚文化的积淀。以参与环境整治,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创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打造环境美、生态美、村庄美、庭院美的美丽乡村。

  “美满”:反映生态富民理念,发展特色农业项目,利用国家的惠民政策,开发生态型、农家乐旅游型等庭院经济,争当致富带头人,创造富裕生活。

“美情”:以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平台,通过村规民约、戏曲、广场舞、歌谣、快板、小品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传递“正能量”的文体健身活动。

“美工”:聚集劳动者,传播正能量,紧紧围绕“林口工匠劳动美”这一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反映当代职工精神风貌、工作风采,展现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普通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和幸福生活。

   (四)作品要求:

  1. 各乡镇上报作品不少于10幅,其它参赛者参赛作品数不限,每幅作品作者限1人署名。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参赛作品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作品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电子文档不小于5MB。手机拍摄作品如能达到5MB及以上也可。

  3.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印制宣传画册等),不再支付稿酬。

5、参赛者需填写《“美丽林口·精彩瞬间”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摄影大赛登记表》,作品(电子版) 送至邮箱:lkxsyds@126.com,登记表(文本)送至县文明办。电话:3585279。

6、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创作时间2015—2018年之间的数码作品。

  四、评选流程

  评委组由我县资深摄影家组成,负责对参赛作品的评选,并最终评定比赛获奖名单,所有参赛作品在评审环节均为盲评。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10名

优秀奖若干名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颁奖时间

2018年10月。召开摄影大赛颁奖会,获奖作品将专门制作展览,在林口县文博馆进行展出。参展作品由作者单位负责冲洗、装裱。地点:林口县站前柯达图片社,联系人:张德元,电话:13349436799。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林口县委宣传部。

附《“美丽林口·精彩瞬间”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摄影大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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