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06浏览次数:10719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县生态环境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度本公开指南。

    一、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

    三、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zhuce.php),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林口镇民主小区八号楼前进路140号,邮编:1576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地址:林口镇民主小区八号楼前进路140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林口镇民主小区八号楼前进路140号2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3-8975925;电子邮箱:lkhbj@126.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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