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须知
时间: 2012/02/08 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10904

 

  关键字:体检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办事性质:科教体卫
  办理程序:
   1.体检者应于体检前一天不参加聚会,避免暴饮暴食,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
  2.体检当日上午8点开始,空腹抽血,9点半后停止抽血。
  3.有任何病史、怀孕或正在服用降压、降糖等药物,应告知医生。
  4.B超检查,有查肝、胆、胰、腹膜后、肾上腺者需禁食12小时,检查妇科、膀胱及前列腺者,膀胱需保留充足尿液。
  5.核磁共振检查,应禁止佩带金银首饰、手表、传呼、手机等金属物品,各种磁卡也不应带人检查室,以防消磁。
  6.碘131检查应在一个月内不食海带、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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