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公告
时间: 2023/04/13 来源: 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1026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林口县自然资源局初步决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林口县自然资源局对林口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召开听证会,对新一轮即将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面向社会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初步确定时间:2023年5月中旬

  二、听证会初步确定地点:林口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听证会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县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各镇政府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工业企业代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代表、群众代表等。

  四、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林口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成果内容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3.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林口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报名。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林口县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国忠、姜消寒    联系电话:0453-3527469

  特此公告。

 

 

 

                                                    林口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撰稿:姜消寒 

  校对:董国忠

  一审:赵旻

  二审:张义杰

  三审:鲁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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