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级标准》(GB 37276-2018 )、《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牡丹江市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林口县2023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经养老机构自评申报、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初审,对我县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进行评估评分。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参评机构有异议,可向林口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0453-3586416;联系邮箱:dongxu25@163.com。 林口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
来源:林口县民政局 撰稿:董旭 校对:张莹 一审:成瑶 二审:勾文东 三审:孙旭林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