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执法与服务廉政承诺书
时间: 2023/05/23 来源: 发改局 点击数:662

林口县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执法与服务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节能监察中心执法及服务人员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中心节能执法和服务的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作出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开展节能监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与程序规定。

二、依法履行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严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参加当事人的宴请和相关娱乐活动。

五、严禁强制企业购买指定的产品与服务,或参与商品与服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

六、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职务影响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贵重物品,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八、对于违反行政执法各项规定的,将依照违纪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该清除出执法队伍的坚决予以清除。

九、对有违反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开除公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坚持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1025MB1J0457XD

林口县节能监察中心举报电话:3594678

附件:林口县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执法与服务廉政承诺书

来源: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撰稿:唐敬忠

校对:赵翼飞

一审:侯思琦

二审:宋镓如

三审: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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