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口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3-2027)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时间: 2023/05/24 来源: 水务局 点击数:1071

黑龙江省林口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3-2027)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林口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3-2027)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黑龙江省林口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3-2027)

    规划编制单位:林口县河道堤防管护中心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河道总长258.5km。

   (1牡丹江干流林口县段66km,莲花水库坝址~林口县三道通镇五新村(林口县境内);

   (2乌斯浑河干流及其支流141km,源头至乌斯浑河入牡丹江河口;

   (3五虎林河干流及其支流42km,五虎林河源头至林口县朱家镇;(林口县境内)

   (4小牤牛河干流及其支流9.5km,源头至奎山乡(林口县境内)。

    规划期: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为2023~2027年。

    规划概要:根据各河道的演变情况、演变趋势,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沿江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提出规划期内河段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规划,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林口县河道堤防管护中心

    联系人:韩烨鑫

    联系电话:18045309528

    邮箱:106600267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13199515371

    邮箱:13199515371@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dqhjbh.com/nd.jsp?id=98#_np=117_554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与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机关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来源:林口县河道堤防管护中心

    撰稿:孙玉博

    校对:张  雪

    一审:郁有琦

    二审:姜东权

    三审:柏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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