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967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林应急发〔2023〕86号 关于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莲花镇人民政府、刁翎镇人民政府、三道通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今冬明春期间我县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3〕503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各镇需冬春救助人口数量,县应急局(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我县《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资金公示、监督检查等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全省“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如有特殊情况,需镇、村出具相关文字说明。
林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林口县应急管理局 撰稿:孟 飞 校对:刘玉萍 一审:张小波 二审:张晓姝 三审:于利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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